润州区2015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为了推动全区中小学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督导的通知》(苏教督〔2010〕7号)精神,结合镇润教〔2011〕21号润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和实验数学管理的实施意见、镇润教〔2011〕22号关于加强润州区学校图书馆(室)管理的意见、镇润教〔2011〕23号关于印发《润州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信息技术)督导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好、用好,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润州区2015年度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考核的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晓鸽、马国金
副组长:赵国平、袁志中、杨惠俊、金 菲
组 员:第一组:徐义明、曹茂文、袁美英、刘金华、姚澄;
第二组:赵国平、金 菲、刘 宁、周镇梅、周丹妮。
第三组:杨惠俊、谢荣林、田玉、陈国琴、束涛
二、 检查内容
对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相关文件精神,检查考核组对各校的图书馆(室)、信息技术、实验室和音体美等专用教室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三、 检查安排。
1、各中小学于2015年11月28日前完成自查。
2、11月30日起组织对全区中小学进行督导考核。
3、12月15日前完成全区的督导考核汇总。
四、有关要求
1、根据镇润教〔2011〕21号、镇润教〔2011〕22号、镇润教〔2011〕23号有关相关文件精神,各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对照教学技术装备细则(附件一,二)要求。整理平时资料。解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提高学校技术装备管理工作水平。
2、各校要认真组织自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督导科、教培中心、装备中心将分三个小组对全区各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
五、检查方式
1、检查相关台账资料;
2、现场查看。
润州区教育局督导科
润州区教育培训中心
润州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