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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镇江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2-26 作者:lgp 点击数: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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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镇教督20191

                                                                                             

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9

镇江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督导室,市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2019年镇江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222

抄 送: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各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6印发


2019年镇江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以全面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优化教育督导顶层设计,创新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履行监督、指导、服务职能,为加快全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1.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教育督导工作新机制。按照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办法(试行)》,建立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上年度省督政工作中的问题整改和本年度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深化挂牌督导和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制度。按照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标准,巩固建设成果。全面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学校评价向家长和社会开放,推动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3.加强专业评估监测机构建设。加强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建设,科学构建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教育评估监测。加强全市督学工作指导、培训和管理。探索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介入市属学校第五轮发展规划实施的过程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

(二)依法加强政府教育履职工作督导考核

 4.创新开展对各市、区的督政工作。依据省对设区市的考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修订和完善考核标准和细则,督促各市、区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确保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5.扎实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并重,围绕年度教育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专项督导制度,着力推动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热点问题的化解、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科学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

6.精心组织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充分运用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对薄弱环节、薄弱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指导。做好2018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参与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监测。

7.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积极组织自评自查,巩固扩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成果,指导各市、区积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8.扎实“双创”评估“回头看”工作。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双创”评估“回头看”工作的指导,切实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对教育现代化典型学校的培育,突出四项建设重点,建立示范培育学校合作共进机制和年度督导评估制度,确保创建质量,提升创建水平。

9.深化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力度,探索跨区域责任督学联合督导。继续推进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开展协商督导、按需督导,促进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

() 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支持体系

10.全面加强督导评估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督导评估专家库,引领全市教育督导评估队伍专业发展。加强督学培训,开展对督学的科学评价与考核,促进督学专业化发展,提升督学队伍业务素质。

11.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探索教育督导数据管理与分析应用新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督导服务体系。

12.切实深化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督导理论、政策制度和工具开发的研究,全面服务本市教育督导实践。及时总结和推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成果,服务教育督导工作。


2019年全市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安排

时 间

工  作  事  项

一季度

1.印发《2019年镇江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召开2019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3.公示市、区政府2018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结果,做好考核意见反馈。

4.做好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培训,开展数据采集。

5.督查上年度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道)、学校创建及“回头看”评估整改落实情况。

6.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年度监测,下发数据评价报告。

7.做好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季度

    8.印发2019年督政考核标准和细则。

 9.对全市无证办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0.接受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实地考评检查。

11.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上报,完成监测报告。

12.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

三季度

13. 组织督学业务学习培训。

14. 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督导。

15.做好2019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16.实施市属学校第五轮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督导评估。

17.组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情况动态监测,指导各地做好整改推进工作。

四季度

18.开展 2019年度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道)、学校创建评估及“回头看”工作。

19.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及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20.总结2019年度教育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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